关于开展2020年度浙江省智慧工地示范项目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时间:2020-09-08 11:19:51阅读量:

浙建协[2020]48号


各市建筑业协会、省级有关专业协会、浙建集团、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关于建设数字中国的战略部署,进一步促进建筑业的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2020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规划,加快浙江省数字化工地建设步伐,提升智慧工地应用水平,引领企业科技创新,推动建造方式改革。根据浙江省住建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智慧工地”建设的通知》、《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我省“智慧工地”建设,提升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浙江省智慧工地示范项目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评选项目应为整个单位工程,不得拆分部分进行申报,参评项目以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为申报对象。

    2、申报评选的工程项目必须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并且是在浙江省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未竣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企业、建设单位均可申报。

    3、申报单位须在浙江地区开展经营活动两年以上,原则上为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会员或浙江省智慧工地创新发展联盟成员,暂不是会(成)员的单位可以办理入会手续后参加。

    4、若施工企业、建设单位所申报的工程为同一个工程项目(具体到标段),应联合申报(联合申报单位不得超过3家)。

 

      二、申报时间

         各参评单位提交《2020年度浙江省智慧工地示范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于2020年8月10日前上报浙江省智慧工地创新发展联盟秘书处,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gcb@zjjzyxh.com

    

       三、申报内容

       1、成果提交时间:9月30日之前将项目智慧工地应用成果申报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gcb@zjjzyxh.com

2、成果提交内容:各参评单位提交项目智慧工地应用成果材料电子版ppt(智慧工地应用方案)或者智慧工地建设的实况视频(包含:工程概况、智慧工地特色亮点、工地人员管理、安全管理、材料物资管理、机械设备管理、施工场地管理、智慧项目管理等相关情况介绍,突出智慧工地应用做法成效和经验);同时还需提交评选工程的系统临时账号,有效期须保证9月30日-10月30日内有应用数据。文件夹命名要求:参评单位+项目名称。    

       

        四、评选方法和程序

由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和浙江省智慧工地创新发展联盟组织专家依据《2020年度浙江省智慧工地示范项目评选实施办法》(见附件2)和《浙江省智慧工地评价标准》(见附件3),进行评审。

1、由省市协会专家和企业智慧工地专家对项目成果进行资料评审。

2、省市协会组织专家对部分参评项目进行现场核查、评价。

3、召开评审会议对申报的智慧工地示范项目进行综合评审,根据综合评审得分,评选出30%项目为2020年浙江省智慧工地示范项目。

4、根据评出的示范项目在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网站上公示评选结果。最后由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和浙江省智慧工地创新发展联盟给予表彰,颁发奖牌和证书。


五、联系方式

浙江省智慧工地创新发展联盟秘书处,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425号瑞祺大厦5楼。

联系人:许  杭 联系电话:0571-87248072

联系人:李浩亮 联系电话:18911822126

指定邮箱: gcb@zjjzyxh.com

特此通知。


附件:

2020年度浙江省智慧工地示范项目评价标准.docx

2020年度浙江省智慧工地示范项目评选实施办法.docx

2020年度浙江省智慧工地示范项目申报表.docx



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