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2年度温州市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及召开成果发布会的通知
发布人:时间:2012-10-15 16:01:13阅读量:
各县(市、区)建筑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我市组织评选2012年度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和推荐参加省质协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代表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建筑业协会、各有关单位根据优秀质量管理小组的评选条件(附件一)组织成果发表,填写优秀质量管理小组申报表(附件二)和成果报告单(附件三)、成果的书面资料以及现场考察评价资料各一式三份,于2012年11月15日前报送市建筑业联合会,逾期不予受理。
二、市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的评选,各县(市、区)建筑业协会,各有关单位,要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得弄虚作假,评选应采取活动评价与成果评价相结合、以活动评价为主的综合评价原则。今年申报的优秀QC小组成果,应是2012年以来取得的,符合“小、实、活、新”的特点,成效显著,并有所创新,小组活动的经验成果,有一定的应用推广价值。在评选中应优先推荐对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关键问题进行攻关,采用先进的科学管理办法,以及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科技含量高的成果。
三、我会拟于2012年11月下旬举行2012年度温州市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成果发布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从中评选推荐出若干市优秀质量管理小组参加省质协召开的成果发布会。
四、市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成果发表,采用电脑多媒体方式,为此,各发表小组须先录制好光盘,发表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为便于学习、交流,我们将提前将各小组发表的成果编印成《汇编》,请各单位在2012年11月15日之前将拟发布的成果资料及(光盘)送交我会。
联系电话:88826758
二○一二年十月一十一日
报: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浙江省建筑行业协会、
浙江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
抄: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有关管理部门
附件一:
优秀质量管理小组评选条件
一、小组按规定注册登记,能密切结合实际,恰当应用统计工具,坚持“小、实、活、新”的原则并连续开展活动。
二、小组活动能做到集思广益、分工负责,切实按照全面质量管理原理的工作程序开展活动,活动经验在本企业、本地区有一定推广价值。
三、小组活动在提高工程质量、服务质量、降低消耗、增加效益等方面成绩显著,并为本企业、本部门所确认。
四、小组活动成果,必须是2012年度取得的,并事先经过课题登记,做好活动记录,活动资料齐全。
请点击下载附件二:优秀质量管理小组申报表
请点击下载附件三:优秀质量管理小组成果报告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