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组建专家委员会先予开展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时间:2021-08-20 10:01:43阅读量:


温市建联〔2021〕21


各县(市、区)建筑(设)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协会和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履行行业协会“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职能,广聚建设领域专业人才,调动建筑工程领域专家、学者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专家委员在建筑业中的作用,更好地为对企业和全行业服务,推动我市建筑业的科技进步、智能技术发展和工程质量提升,根据《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12月10日—25日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六届一次常务理事会通讯会议表决通过),经研究,拟组建专家委员会先予开展专家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库成员的基本条件和具体要求

1、熟悉建筑工程、建筑经济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掌握相关规范和标准,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及丰富的工作实践经验。除从事BIM技术、信息化与智能技术、智慧建造和企业文化建设的专家技术职务(职称)不作要求择优选聘外,其他专家应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及管理任高级职称三年以上,师资库成员原则上需具有正高级职称或有独特技能在行业中有一定的知名度。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公正廉洁,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分析、理解、判断及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和权威性。

3、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够胜任所从事的专业工作,能亲自深入现场进行考察、调研,能适应专家工作担负的劳动强度。年龄一般控制在70周岁以内。受聘担任顾问和特聘专家的专家不受年龄限制。

二、推荐专家库成员的流程和时

1登陆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网站-下载中心《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专家委员会专家申请(推荐)》,填写完整,须经单位同意推荐盖章。

2在9月30日前将填写完毕的信息表、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报送我会专家委员会办公室(筹),并将各类证书扫描件打包电邮至248800789@qq.com。

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根据专家委会员工作需以及申报资料,遵循“择优”原则,对申请人进行审核、遴选,审核通过的被推荐人作为拟聘对象。拟聘对象我会会长会议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举报和投诉的印发文件公布,并向专家统一颁发聘书。原我会设立的专家库在本次专家委员会成立后不再使用。

联系人:林蓓蕾  联系电话:88825813

报送地址:温州市飞霞南路896号建设大楼3建筑业联合会专家委办公室(筹)

 

附件: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专家委员会专家申请(推荐)表.doc

                                          



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