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助做好建筑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时间:2020-02-25 15:11:18阅读量:

关于协助做好建筑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温市建联办[2020]3号

各县(市、区)协会,各分会:

  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是当前备受各行各业广泛关注的大事。全市各级建筑业行业协会、联合会各分会要把协助企业做好复工复产作为当前一段时间的主要工作来抓,协助企业在毫不放松继续抓紧抓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同时,加快推进“安全、有序、受控”的复工复产。

  一、各级协会、联合会各分会要深入基层、走进企业做好调研,了解会员企业在复工复产、原材料供应、防控用品购买、职工返岗、人员招聘等方面的情况。对有条件复工复产的单位,要引导企业按照市委、市政府、市住建局以及各属地政府、住建部门出台的相应规定,有序、分类、分批精准复工复产。复工前不仅要制定开工复工计划,还要制定科学的、符合实际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返岗人员的健康排查,施工现场要严格落实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安装视频监控和实名制考勤系统,经报相关部门批准后复工。对暂不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会员企业,尤其是小规模的成长型企业,各地协会、各分会要帮助他们积极创造条件,摆脱疫情带来的困境,尽快复工复产。对在复工复产过程中有困难的会员企业,要协助他们如实反映实际困难和存在的问题,并形成文字材料上报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市联合会。

  二、各地协会、各分会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时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以及主管部门对开展疫情防控、保障经济正常运行方面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要充分利用好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号和会刊等做好宣传,及时报道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参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情况,宣传推广企业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

  三、企业复工期间,各地协会、各分会要督促会员企业增强质量安全意识,认真开展复工前安全生产检查,切实做到质量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措施“双到位”。要针对企业复工项目管理和施工生产实际,组织线上学习,开展质量安全教育培训,借助数字化、信息化等科技手段辅助企业复工复产,确保疫情防控有力有序,项目建设优质高效。市联合会将积极联系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网上培训工作,请关注我会网站、公众号和相关群上信息以及有关复工工作指南。


附:新冠肺炎疫情下温州市施工企业复工操作指南(试行版)

 

 

 


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

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