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会荣获“温州市示范性社会组织”称号

发布人:时间:2016-11-23 11:25:44阅读量:

11月21日,温州市民政局印发《关于授予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等17个社会组织“温州市示范性社会组织”称号的通知》(温民社组〔2016〕156号),我会荣获此殊荣。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提升社会服务能力,打造一批自身建设过硬、功能作用明显、社会形象良好的社会组织典型,形成示范引领效应,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今年6月,市民政局在全市各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并获得5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开展了“温州市示范性社会组织”创建活动。

为此,市民政局制定了示范性社会组织四条创建标准,经过申报、推荐、综合评审、审议确认,决定授予17个社会组织为“温州市示范性社会组织”。对示范性社会组织民政部门将采取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