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温州市建筑业优秀通联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时间:2023-09-07 12:34:08阅读量:
温市建联〔2023〕25号 |
各有关单位:
为表彰温州市建筑业通联员在行业的形象宣传和信息传递等方面所作的努力,进一步加强通联员队伍建设,提高通联员综合素质,我会决定开展优秀通联员评选活动。请通联员依据《温州市建筑业优秀通联员评选办法》,积极参加评选。评选活动时间安排如下:
一、自荐阶段(2023年9月7日-9月22日)
广大通联员应根据自身情况主动进行自荐申报。若未按时申报,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二、综合评审阶段(2023年9月25日-9月27日)
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市建筑业联合会综合办公室进行初评、并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拟定优秀通联员候选名单,经秘书处办公会议研究通过,联合会网站公布评选结果。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会员单位于9月16日前将优秀通联员申报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扫描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7079702@qq.com,注明申报单位名称。
(二)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邵海莲 电话:0577-88825848
附件:1.温州市建筑业优秀通联员评选办法(试行)
2.优秀通联员申报表
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
2023年9月6日
附件1
温州市建筑业优秀通联员评选办法(试行)
(2020年12月10日-25日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六届一次常务理事会通讯会议表决通过)
第一条 为表彰通联员在温州市建筑行业形象宣传和信息传递等方面所做的努力,进一步加强通联员队伍建设,提高通联员综合素质,发挥会员单位与联合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评选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三条 评选对象为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通联员。
第四条 评选内容
1.能够积极主动参与联合会活动,在发挥单位与联合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方面成绩突出;
2.评选年度内单位报送稿件数量5件以上(含),其中,个人投稿2篇以上(含);
3.稿件质量,包括稿件形式的多样性(图片、表格等)、稿件的时效性、准确性和被录用的数量等;
第五条 评选程序
1.自荐申报单位推荐。通联员在收到评选活动通知后,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自评申报,并填写《优秀通联员申报表》(见附件)。
2.综合评审。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综合办公室进行初评,并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拟定优秀通联员名单,经秘书处办公会议研究通过。
第六条 评选数量原则上控制在通联员总数量的20%以内。
第七条 温州市建筑业优秀通联员每年评选一次,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评审结果在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网站上公布,并在年度通联工作会议表彰。
第八条 本评选办法经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第六届一次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由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
2023年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优秀通联员
申报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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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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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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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荐理由(800字以内,可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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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联合会意见:
年 月 日 | ||||
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 2023年9月6日印发 |